南建水函〔2025〕9号
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我局同意废止《佛山市南海区违法装修装饰工程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工作指引》《佛山市南海区违法装修装饰工程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办理流程》。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佛山市南海区违法装修装饰工程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工作指引》《佛山市南海区违法装修装饰工程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办理流程》不再执行。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