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19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19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粤建安字[2008]85号)和《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50号)规定,佛山市南海区建筑业协会计划于4月下旬对持有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证的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及办理相关证书的延期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的条件:
1、职业资格:须持广东省住建厅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且距最后有效期六个月以内或者已过期的;
2、年龄要求:持证人员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其中男性部分工种,年龄上限放宽到60周岁,暂时包括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机司机、司索工、建筑电工、桩机工;
3、健康要求: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如心脏病、高血压、眼疾、恐高症、四肢残疾等;
4、其他要求:
(1)近2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近2年内违章操作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
(3)参加所在工作单位组织的安全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通过标准:
1、学时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两年有效期内每年度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一年参加所在企业继续教育,一年参加工作所在地考核点的继续教育;
2、通过标准:满分100分,合格60分;由考勤及考试两部分组成,其中考勤占30分,考试占70分。
三、收费标准:
132元/人/期(含资料费、培训费、考核费),如要换证,需加收20元/本换证工本费。
四、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延期复核汇总表》(见附件1)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总公司或分公司法人公章,非法人章无效),另将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147548146@qq.com;
(2)《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继续教育申请表》(见附件2)1份,须申请人签名,并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
(3)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原件(正、副本)A4纸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总公司或分公司法人公章,非法人章无效)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业务章,并收取副本原件;
(4)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件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总公司或分公司法人公章,非法人章无效)和“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业务章;
(5)近三个月内由县(区)级(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特种作业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1份,证明无从事相关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
(6)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出有法人公章的证明: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近两年内违章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学员在本单位参加安全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的证明。
如证件已满6年需换证的,另外还要提交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换证申请表》(见附件4)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总公司或分公司法人公章,非法人章无效),并在指定位置贴上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②近期小一寸红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五、其他:
1、本期只办理距最后有效期六个月以内或者已过期的证书。
2、持证人年龄不能超过规定要求。
3、请需要参加培训的单位或个人于4月16日前先电话或发邮件进行预报名,并最迟在4月22日前到佛山市南海区建筑业协会培训部提交相关资料和费用,额满即止,过期交费将顺延下一期。
4、上课时间:4月24日(暂定)。
5、上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建筑业协会401课室。
6、协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四路7号四楼。
7、联系人:黎老师,联系电话:86221457。
二○一五年四月一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