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

 

 
 
 
 
 
 
 
 
 
南建设工〔2013〕41号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罗村社会管理处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切实加强我区汛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防范地质灾害风险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力度,我局决定组织开展房屋建筑深基坑工程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南海区所有在建深基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等深基坑管理规定情况;
(二)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行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的情况;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情况及实施、验收情况;
(四)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五)工程变形监测情况;
(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
(七)监督管理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自查。我区所有在建深基坑工程的各方责任主体应定期对深基坑及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相关安全管理档案应完整保留在施工现场备查。
(二)监督检查。我局将于5月10日起组织相关科室、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和安全巡查专家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行动。检查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表B.11进行评分,检查处理情况将进行全区通报。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3年5月9日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综合室    2013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