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粤建市﹝201026号)和《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粤建协﹝2014130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素质和执业能力,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南海区建筑业协会拟于201411月举办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持有《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并自愿申请延期使用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二、报名资料
凡自愿参加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先在省建筑业协会网站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培训考核平台上(http://jzsgl.gdcia.org)申请报名。有证书的学员不用注册,直接用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123456,选择延期继续教育培训申请。
1.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1份(附件1);
2. 《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及复印件1份;
3. 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4. 近三年工作业绩证明;
5. 领取《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后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除提交上述3种材料外,还需提交新受聘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聘用单位为申请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6.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报名表》(另需提交电子文档)
三、培训课时及内容
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在证书有效期内要完成6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其中30学时为必修课,30学时为选修课。
1)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的新政策、新规范、新标准、新规定等;
2)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的各专业工程项目管理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内容。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上课时间(暂定):20141117日开班(共7天)
上课地点(暂定):南海区建筑业协会
(注:上课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用为695/人。
 
六、其他
为顺利开展小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三年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请各有关单位上网如实填报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及下载。
以下情形不予受理报名:1. 超过退休年龄的;2. 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作岗位的;3. 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被建设主管部门处罚的。
 
附件1:《广东省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延续继续教育培训申请表》
附件2:《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报名表》
联系人:卢瑞兰           联系电话:86221457
                                      
南海区建筑业协会
0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