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未报送201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企业的通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未报送
201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企业的通报
 
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建筑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未报送201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企业的通报》(粤建市函〔2017〕209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局责令辖区内被通报的企业改正并及时报送下一年度统计数据。
二、对本次被省厅通报的企业,我局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管〔2017〕53号),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对每一家受通报批评企业进行诚信扣2分的处理,并将其列为今后动态核查的主要对象。
三、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今后务必按时按要求完成统计月报、年报工作。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7年8月8        

 

佛建管函〔2017〕665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未报送2016年建筑业统计年报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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