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督促区内各建筑业企业上报区统计局统计数据的通知》内容“为鼓励和督促区内各建筑业企业积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所需资料,我局对积极上报产值的企业按相应产值进行诚信加分,产值每满1000万元加1分,产值及加分按季度进行统计。”现我局决定对第二季度积极上报产值的企业按相应产值进行诚信加分(具体企业名单和加分值见附件1)。请附件1提及到加分的企业登录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参照纳税加分项提出相应分数加分申请,同时上传此文件及附件1。
区内各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区统计局要求办理入库和积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所需资料。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