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防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南海区建工安责险共保体,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区住建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最新工作指示,我局决定自即日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深刻吸取建筑施工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聚焦关键问题、薄弱环节,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认真研究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顽瘴痼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确保我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严格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狠抓建设单位的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保障项目质量安全投入。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建设、施工、监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租赁等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其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安全检查制度执行,是否压缩合理工期等情况。

  (三)检查基坑安全管理情况。重点对深基坑进行检查,检查其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楼梯、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内容。

  (四)检查模板支撑体安全管理状况。重点检查高大支模系统,检查其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安全监测、材料检测等情况。

  (五)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状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保养等情况。

  (六)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对消防设施进行验收,在建建筑物是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管道、消防栓、水带及水枪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并安排专人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工人宿舍、临时工棚用电情况等。

  (七)检查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集中整治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防护措施不完善、施工作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夜间警示标志,高处作业人员(包括架子工)持证上岗情况,落实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尤其是“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沟坑槽和基坑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脚手架搭设、模板搭设作业防护措施等情况。

  (九)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七个有没有”: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20日前,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和区监督站要将文件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要求各参建单位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12月20日,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和区监督站根据本方案要求,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督促企业落实闭环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

  区安责险共保体第三方机构要加强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服务,分片区对服务范围内的所有工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行动,排查过程中,服务单位应现场指出发现的隐患,并就隐患的具体情况、原因以及改进措施与施工单位进行有效沟通交流,让施工单位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改正。

  区局近期将成立督导组,通过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各在建项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经验阶段。12月25日前,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和区监督站要全面梳理总结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值得推广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于12月2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局质安股。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建立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执法。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立即全面停产停工,整改合格经复查确认后方可复产复工;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准恢复生产,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条款的宣传。同时,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86339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