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企业通知书
(南建控〔2015〕1号)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存在《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筑企业重点监控管理办法》中的下列行为,被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确定为佛山市南海区重点监控企业。
□1、被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
□2、在本区内承接的在建工程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
□3、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安全生产检查中,所承接工程项目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企业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整改仍继续危险施工的;
√4、承接工程项目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中评分不合格且排名末位;
□5、承接工程项目一年内有三次或以上,因本企业原因被责令停工和挂牌督办、或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到位的;
□6、试件制作、见证送检、材料或设备检测等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
□7、本区内承接工程的企业年度诚信综合考评为D级;
□8、因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或拖欠工程款引发集体上访或聚众闹事,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
□9、不符合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规定,连续两次或以上被城市管理考评扣分的;
□10、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况。
重点监控期由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6月20日,到期未提出撤除申请的,自动延长重点监控期限至撤除申请经批准同意止。实施重点监控期内,我局将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筑企业重点监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你单位实施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企业和工程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定期报送相关报表。
特此通知。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5年12月16日
签收单位: 签发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签收人: 送达人:
抄送:各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