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住建)、区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讲会

2016年6月1日上午,由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地方税务局主办,区建筑业协会和区房地产协会协办的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宣讲会在佛山市金禧酒店举办,来自全区从事建筑行业的140家施工企业共160多名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宣讲会主要针对《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佛山市地方税务局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佛山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佛山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佛人社[2015]261 号)以及《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告》(南人社[2016]30号)文件,明确从2016年6月6日开始,凡承建南海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均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其中不能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业从业人员,应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会上全面解读了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政策的内容,针对建筑业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缴费办法、综合流程、需要携带的资料以及办理业务的地点都作了相应的介绍,此外对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细则等方面作了补充解释,让参会人员充分了解最新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政策的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 通过此次宣讲会让广大建筑企业了解并掌握了参加工伤保险政策的内容和具体的操作办法,提高了建筑企业对参加工伤保险的整体认知程度,帮助建筑企业分散用工风险,便于在新的工伤保险政策下切实维护建筑业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